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組織實施出版融合發展工程的通知
2021-05-18 來源:國家新聞出版署
國新出發〔202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出版單位主管部門,中央各重點出版集團: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媒體融合發展的重要論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有關部署要求,經研究論證,國家新聞出版署啟動實施出版融合發展工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宣傳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聚焦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圍繞開局“十四五”、開啟新征程,圍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引導出版業大力實施數字化戰略,系統性推進融合發展,實現傳統出版與新興出版深度融合,鞏固壯大網上出版主陣地,為文化強國、出版強國建設貢獻新的力量。
推動出版業深度融合發展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面推進和重點突破相結合,在全面規劃部署出版業融合發展的同時,以出版融合發展工程為重要抓手,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打造示范樣本,引導帶動全行業深化認識、提高站位,主動推進、系統謀劃,形成融合發展、高質量發展的內驅動力和有效行動。堅持示范引領、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扶優助強的原則,綜合運用績效評估、資金資助、宣傳推廣、案例教學、政策支持等多種手段,培育出版融合發展第一方陣。
二、具體安排
出版融合發展工程由系列子計劃組成,子計劃堅持格局大、步子穩、措施實的原則,成熟一個、推出一個,形成品牌、形成影響。2021年,國家新聞出版署優先實施數字出版精品遴選推薦計劃和出版融合發展示范單位遴選推薦計劃,同時將研究拓展出版融合發展工程內容,后續公布其他有關子計劃,更好地示范帶動全行業提升融合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組織
申報單位主管主辦部門和所在地省級出版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安排,扎實做好申報組織工作。要對申報項目的材料規范性、數據真實性、內容質量和申報主體的資質條件、遵紀守法情況等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對申報出版融合發展示范單位的,還要進行實地考察評估,經審核認為符合申報要求的,匯總后報送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新聞出版署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單位或個人直接申報。
國家新聞出版署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綜合評審,遴選確定一批具有示范價值的項目。對入選的項目,國家新聞出版署將制發榮譽證書、組織宣傳推介和展示交流、協調高校開展案例教學、納入項目庫,并將其作為申報單位社會效益評價考核、有關評獎評優的參考依據。對入選的數字出版精品項目,將給予一定經費資助;對入選的出版融合發展示范單位,將在安排資源對接、委托承擔重大項目等方面予以激勵。
附件:
1.2021年數字出版精品遴選推薦計劃申報辦法
2.2021年出版融合發展示范單位遴選推薦計劃申報辦法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21年5月7日
附件1
2021年數字出版精品遴選推薦計劃申報辦法
一、申報范圍
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主題出版、大眾出版、專業及學術出版、教育出版、少兒閱讀服務等5個類別,組織申報數字出版精品項目。
1.主題出版類。重點征集宣傳闡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電子化、數字化、智能化數字出版項目;圍繞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記載偉大歷程、展示輝煌成就的數字出版項目;圍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開局“十四五”等主題的數字出版項目。
2.大眾出版類。重點征集面向大眾讀者的政治、經濟、哲學、歷史、地理、文學、藝術、體育、科普等題材的數字出版項目。
3.專業及學術出版類。重點征集面向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個領域的理論研究、技能培訓、行業服務的數字出版項目,包括學術期刊新媒體新平臺、專業數據庫、行業信息服務、細分垂直人群知識(技能)服務等項目。
4.教育出版類。重點征集面向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等領域的數字出版項目,包括數字教材、數字課程、云課堂、教育資源庫,以及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虛擬現實和增強現實等技術研發建設的教育產品或服務項目。
5.少兒閱讀服務類。重點征集服務于少年兒童知識獲取和有益于少年兒童身心健康的素質教育、生命健康教育、文化通識教育、科普百科、益智娛樂等方面的數字出版項目,包括音視頻讀物、AR/VR產品、網絡動漫、云課堂等產品或服務項目。
其他對出版融合發展有積極影響和創新價值的內容產品或服務項目也可申報。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經批準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圖書、期刊、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和網絡出版服務單位,以及從事數字閱讀、數字內容服務相關業務的單位和機構。
2.申報要求。申報項目應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上線且持續、穩定、有效運營的項目。2019年、2020年申報但未入選的數字出版項目,有實質更新的可繼續申報。含有違反《出版管理條例》《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規定內容的項目、申報主體未獲得完全知識產權或明確授權的項目,不得申報。同一主體可申報項目數量不超過2個。
3.申報材料。包括《數字出版精品遴選推薦計劃2021年度項目申報表》、《數字出版精品遴選推薦計劃2021年度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產品使用說明、網絡服務地址及可供測試的賬號密碼等。
三、材料報送
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于2021年6月10日前通過機要渠道或郵政EMS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40號613室,郵政編碼:100052(郵件封面注明“2021年數字出版精品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CBRHSF2021@126.com。
申報材料電子版可在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相關欄目下載。申報工作相關情況說明及問題解答,可及時關注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咨詢電話:13811479918、13811697458。
附件2
2021年出版融合發展示范單位
遴選推薦計劃申報辦法
一、示范重點
2021年,國家新聞出版署將根據不同出版門類的規律特點,遴選推薦一批技術領先、融合度高、精品聚集、示范性強的出版單位,帶動行業全面提高融合發展戰略布局、資源整合、精品生產、技術應用、傳播運營、組織優化的能力和水平。示范單位主要為以下兩類。
1.出版融合旗艦單位。重點遴選融合發展戰略目標明確、創新路徑清晰、產品體系健全、技術手段先進、組織保障得力、兩個效益凸顯、融合發展綜合實力強的出版單位。
2.出版融合特色單位。重點遴選融合發展市場定位精準、發展模式新穎、產品內容優質、技術運用成熟、體制機制靈活、傳播影響廣泛、融合發展特色優勢突出的出版單位。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經批準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圖書、期刊、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和網絡出版服務單位,以及上述單位全資控股的從事數字閱讀、數字內容相關服務業務的單位和機構。
2.申報要求。申報主體須于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設立手續,且申報時正常運營。同一法人主體只能申報1種示范單位類型。違反《出版管理條例》《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規定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情況的單位不得申報。
3.申報材料。包括《出版融合發展示范單位遴選推薦計劃2021年度項目申報表》、《出版融合發展示范單位遴選推薦計劃2021年度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等。
三、材料報送
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于2021年6月10日前通過機要渠道或郵政EMS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40號620室,郵政編碼:100052(郵件封面注明“2021年出版融合發展示范單位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CBRHSF2021@126.com。
申報材料電子版可在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相關欄目下載。申報工作相關情況說明及問題解答,可及時關注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咨詢電話:13811479918、1381169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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