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開展2020年度新聞出版單位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2020-08-03 來源:國家新聞出版署
國新出發〔2020〕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報刊、出版單位主管部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辦公廳,中央各重點出版集團,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0年度新聞出版單位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系列
2020年組織開展新聞系列、出版系列及工程系列印刷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
二、參評人員
(一)新聞系列:在報社、時政新聞類期刊社新聞采編現職崗位從事新聞采編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出版系列:在出版社、期刊社出版編輯現職崗位從事編輯(包括美術編輯、數字編輯、技術編輯)工作并取得責任編輯證的人員和校對人員;在報社、時政新聞類期刊社從事校對工作的人員;在出版研究機構從事出版專業研究工作和在版權機構從事版權工作的專業人員。
(三)工程系列印刷工程專業:在新聞、出版、印刷及相關單位現職崗位從事印刷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三、申報資格條件
(一)學歷及任職年限
1.申報副高級職稱: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符合下列條件。
(1)申報新聞系列主任編輯、主任記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取得編輯或記者職稱后,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5年;取得博士學位后,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2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級職稱調入新聞單位,并按規定已轉評為新聞系列中級職稱后,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3年,且與原系列中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單位,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1年(轉評)。
(2)申報出版系列副編審。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中級)》或2002年12月31日(含)以前已取得編輯專業中級(一級校對或技術編輯)職稱后,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后,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3年,且與原系列中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取得博士學位,在出版單位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2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1年(轉評)。2001年12月31日(含)以前調入出版單位并具有其他系列中級職稱,從事編輯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可不轉評申報副編審。
(3)申報工程系列印刷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5年;取得印刷專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4年;獲得博士學位后,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2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級職稱調入新聞、出版、印刷及相關單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3年,且與原系列中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出版、印刷及相關單位,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1年(轉評)。
2.申報正高級職稱: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符合下列條件。
(1)申報新聞系列高級編輯、高級記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新聞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同意)評審,取得主任編輯或主任記者職稱后,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單位,并按規定已轉評為新聞系列副高級職稱后,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3年,且與原系列副高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正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單位,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1年(轉評)。
(2)申報出版系列編審。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出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同意)評審,取得副編審(高級校對、技術副編審、美術副編審)職稱后,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并按規定已轉評為副編審(高級校對、技術副編審、美術副編審)職稱后,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3年,且與原系列副高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正高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從事編輯(校對)工作滿1年(轉評)。2001年12月31日(含)以前調入出版單位并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從事編輯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且與原系列副高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可不轉評申報編審。
(3)申報工程系列印刷工程專業正高級工程師。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出版、印刷及相關單位,并按規定已轉評為高級工程師后,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3年,且與原系列副高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具有其他系列正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出版、印刷及相關單位,從事印刷專業工作滿1年(轉評)。
(注:學歷均指國民教育系列,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
(二)外語、計算機水平
外語水平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作為申報高級職稱的參考條件,各單位聘用時根據情況自行掌握。
(三)論文論著
1.申報副高級職稱。須提交任現職(指取得現職稱并從事相應的工作,下同)以來發表的申報專業論文或相關專業論文2篇(申報專業論文至少1篇),或提交申報專業或相關專業論著1部。(注:合作的論文,申報人必須為第一作者;合作的論著,本人獨立撰寫內容須超過3萬字。)
2.申報正高級職稱。須提交任現職以來發表的申報專業論文或相關專業論文3篇(申報專業論文至少2篇),或提交申報專業或相關專業論著1部。(注:合作的論文,申報人必須為第一作者;合作的論著,本人獨立撰寫內容須超過5萬字。)
論文要有論點和論據,必須是在公開發行的專業期刊、行業報紙上發表的;論著必須是公開出版發行的。論文、論著發表(出版)時間截至2020年6月30日。學位論文、內部期刊上發表的文章和任現職以前發表的論文論著不能作為參評的論文論著。
(四)破格條件要求
1.年限破格。任現職期間獲得全國性新聞獎項、出版獎項、印刷獎項,業績能力優秀者,可提前1—2年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獲獎項目須為本人或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完成的項目。
2.學歷破格。具有大專學歷,連續從事新聞、出版工作滿25年,任現職期間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新聞、出版獎項的人員;或具有大專學歷,主持一個單位的印刷工程部門的工作,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有關獎項的人員,可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獲獎項目須為本人或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完成的項目。
3.交流任職破格。由上級主管部門近2年內引進到新聞出版單位,任命為單位班子成員(工齡滿18年),可比照新聞出版單位同等(學歷、工作年限)人員職稱要求破格申報高級職稱。其中,申報正高級職稱須已具有新聞、出版以及新聞出版研究等專業副高級職稱滿5年。
(五)同級職稱轉評
其他系列高級職稱申請轉評同級別新聞、出版、工程系列職稱,申報要求與正常申報相同。
(六)不得申報人員
1.近3年內存在以下情況的人員不得申報: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司法或新聞出版行政管理機關查處的直接責任人員;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員;
(3)受到紀律處分、政務處分的人員;
(4)在職稱有關考試或申報過程中有作弊、作假行為的人員;
(5)違反新聞職業道德,存在新聞敲詐、虛假報道等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
(6)本人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的項目,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為質量不合格的人員;
(7)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2.連續2年評審未通過人員(不含資格審核未通過),第3年不得申報(2021年起實行)。
四、申報程序
(一)單位初評推薦
單位應組建不少于7人的由專家與行政管理人員組成的推薦小組,負責推薦參評人選。推薦小組中,具有相關專業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得少于1/2。推薦小組會議到會人數不得少于7人,同意票數超過到會人數1/2的方可推薦申報。
破格申報人員須向單位提交破格申報書面申請,單位組織專家與行政管理人員組成的推薦小組對破格申報人員進行專業理論和專業水平考核的答辯,并撰寫1000字左右的答辯意見。
(二)單位征求意見及內部公示
推薦單位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就申報人員是否存在不適宜參加高級職稱評審的情況書面征求紀檢監察部門和干部監督部門意見。
推薦單位須對申報人員的學歷(學位)、工作業績、獲獎情況、學術成果等真實性進行核實和認定,所有申報材料須在本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申報材料必須是經公示后核定無異議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隨意添加或修改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退回該單位所有委托評審材料,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人員,3年內不受理其委托評審申請。
(三)主管部門審核
公示后的申報材料報送單位主管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同意后,由主管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報國家新聞出版署。單位主管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對破格申報人員材料審核同意后,須出具相應的破格審核報告。
(四)答辯要求
為更全面地了解申報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專業水平,國家新聞出版署將組織專家組對申報人員進行抽查答辯,其對象主要是破格申報人員和上一年度評審未取得相應任職資格的申報人員。正常申報人員也可提出答辯申請。
五、材料提交
高級職稱評審材料采用網絡在線和紙質版同時申報。網絡在線填報網址為“http://123.124.255.30/sapprft”(新聞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評價管理系統)。申報材料說明及全國性新聞、出版、印刷獎項請登錄系統查閱。
(一)在線申報
申報單位統一使用密鑰登錄。具有委托評審需求的申報單位人事部門填寫《加密終端申領表》,加蓋單位公章,到全國宣傳干部學院辦理密鑰申領手續。已領取過的密鑰,今年可繼續使用,無須再次領取。
申報人統一使用賬號登錄。登錄賬號和初始密碼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統一分配。
(二)受理時間
網絡申報時間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紙質材料申報時間根據網絡申報審核情況另行通知。
(三)申報程序
申報材料須由申報單位主管部門報送,或經主管部門同意,由申報單位人事部門報送。
(四)領取密鑰及報送材料
聯系人:陳靜電話:010—68001239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甲4號物華大廈五層A520室
(五)政策咨詢電話:010—68001239、68311030
六、評審結果
(一)結果公示
經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擬授予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評審會后將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國家新聞出版署將發文予以確認;公示有異議的人員,國家新聞出版署將按程序調查核實。
(二)結果公布
評審結果由國家新聞出版署通知委托評審單位,申報人員也可在“新聞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評價管理系統”中查詢。申報單位人事部門按要求領取證書,辦理材料清退手續等。
七、其他
之前有關文件對申報資格條件和要求與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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